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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守护南极海洋生态的国际典范

**作者:吉祥法师**

## 一、南极海洋的生态价值与历史警示

南极洲被一片广阔而动态的南大洋所环绕,这片海洋约占全球海洋总面积的10%,其面积达到惊人的3570万平方公里。南大洋拥有独特的海洋生态系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南极绕极流——这是全球唯一环绕地球一周的洋流,自西向东环绕南极洲流动,不受大陆阻挡,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洋流,也是各大洋之间水体交换的主要通道。

然而,南极海洋资源在长达约200年的时间里经历了无节制的开发利用。19世纪,毛皮海豹和象海豹遭受到灾难性的过度捕猎;20世纪,鲸类和部分经济鱼类也难逃同样的命运。这种高强度、掠夺式的开发模式导致多个物种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南极生态系统的健康受到了严重威胁。

1970年代中期,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预警:南大洋磷虾捕捞量的急剧增加,可能对磷虾种群以及依赖磷虾为食的鸟类、海豹和鱼类等海洋生物造成严重影响。磷虾是南极食物链的关键环节,如同海洋生态系统的基石,一旦磷虾种群遭到破坏,整个南极海洋生态网络都将面临连锁反应式的崩溃风险。正是对这一生态威胁的深刻认识,促成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CAMLR公约)的诞生。

## 二、公约的诞生与制度框架

### 2.1 历史演进:从南极条约到CAMLR公约

1959年,各国共同签署了《南极条约》,将南极洲划定为和平与科学合作的区域。然而,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约并未涵盖南极周围南大洋的保护问题,留下了显著的法律空白。

1970年代,南极条约缔约国对南极磷虾捕捞的急剧增加表示严重关切。磷虾是南极食物网的关键组成部分,其种群的健康直接影响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在此背景下,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会议于1978年启动谈判,并最终于1980年5月20日在澳大利亚堪培拉签署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公约于1982年4月7日正式生效。

### 2.2 法律文书构成

CAMLR公约由以下核心部分构成:
- **33项条款**:确立了公约的法律框架和基本原则
- **关于仲裁法庭的附件**:为争端解决提供法律机制
- **会议主席声明**:特别明确了公约对法国管辖的克尔盖伦群岛和克罗泽群岛邻近海域的适用性

## 三、核心理念:养护与合理利用的平衡之道

### 3.1 公约目标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原则

公约在第二条中将其目标明确界定为"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同时开创性地指出"养护"一词包含"合理利用"的内涵。这一界定标志着国际环境法领域的重大进步,它打破了传统上将保护与利用截然对立的思维定式,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公约确立了三项核心养护原则:首先,防止任何被捕捞种群的规模降至低于确保其稳定补充的水平,这意味着种群规模不应低于能够产生最大年度净增量的水平;其次,维护被捕捞种群、依赖种群及相关种群之间的生态关系,并恢复枯竭种群至上述定义的水平;第三,防止海洋生态系统中发生两到三十年内不可逆转的变化,或尽量减少这种变化的风险。

公约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体现在其生态系统保护方法上,这种方法要求综合考虑捕捞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外来物种引入的影响、相关活动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环境变化的效应。这一方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局限于单一物种的保护,而是着眼于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 3.2 制度设计:协商一致的科学驱动

公约适用于南极辐合带以南的南极海洋生态系统中的所有海洋生物资源,但不包括鲸类和海豹——这两类生物分别由《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和《南极海豹养护公约》管理。然而,CCAMLR仍会考虑鲸类和海豹在生态系统中的角色。

CCAMLR的决策机制具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科学咨询与决策紧密衔接,所有养护措施均基于科学委员会提供的最佳科学建议;其二,所有决策均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达成,确保各缔约方的权利和关切都得到充分考虑。这种制度设计使CCAMLR既保持了科学性,又具备了合法性。

## 四、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

### 4.1 核心机构框架

CCAMLR的核心制度架构由五大关键组成部分构成:公约本身于1982年4月7日生效,是制度的法律基础;委员会是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养护措施,并接受科学委员会以及遵约、行政与财务常设委员会的建议;科学委员会向委员会提供关于捕捞水平和其他管理问题的最佳科学信息,并设立多个工作组在全年期间协助制定科学建议;养护措施和决议构成了CCAMLR支持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管理的综合措施体系;秘书处则负责支持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的工作。

秘书处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霍巴特市,由执行秘书领导,共有26名工作人员。

### 4.2 成员构成与参与机制

CCAMLR的决策机制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点。公约缔约方包括国家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通过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等方式承诺遵守公约。委员会成员包括1980年参加公约通过会议的缔约方,以及随后加入公约并被委员会接纳的国家。

值得关注的是,加入国可以是任何对公约适用的研究或捕捞活动感兴趣的国家,且加入国不参与委员会决策过程,也不承担预算义务。这一设计为各国提供了参与南极海洋保护合作的空间。目前CCAMLR拥有27个成员国和10个加入国,成员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智利、中国、厄瓜多尔、欧盟、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韩国、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俄罗斯、南非、西班牙、瑞典、乌克兰、英国、美国和乌拉圭。

## 五、核心职能与全球合作

### 5.1 综合养护管理职能

CCAMLR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约目标:在科学研究方面,开展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研究,汇编、分析和发布关于资源状况及影响物种分布、丰度和生产力的数据;在管理措施方面,基于最佳科学证据制定、通过和修订养护措施,识别养护需求并分析措施效果;在监督执行方面,实施国际科学观察计划和检查制度,监控养护措施遵守情况,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

尤为突出的是,CCAMLR在预防、阻止和消除公约区域内的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方面建立了健全的市场管控措施。通过渔获文件计划和港口国措施等工具,构建了全球最为完善的海洋渔业管理体系之一。

### 5.2 合作伙伴网络

CCAMLR与众多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这种开放合作的理念极大地拓展了CCAMLR的影响力,使其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网络中的关键节点。

## 六、辉煌成就与重要事实

### 6.1 历史性成就

自1982年以来,CCAMLR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2017年,该委员会荣获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的"玛格丽塔·利萨拉加奖章",以表彰其在养护和管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方面的典范贡献。在海洋保护方面,CCAMLR建立了全球最大的公海海洋保护区——罗斯海区域海洋保护区,这一保护区守护着地球上最后一片未受破坏的海洋荒野区域。在渔业管理方面,成功将冰鱼、犬牙鱼和磷虾等主要商业物种维持在或高于目标生物量水平,确保了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CCAMLR建立的犬牙鱼物种渔获文件计划已成为其可追溯性制度的重要支柱;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大大减少了公约区域内的IUU捕捞;同时通过有效的缓解措施和捕捞作业方式的改进,大幅降低了海鸟死亡率和兼捕率。自1984年以来,CCAMLR采用标准化方法和专项调查持续监测生态系统状况,识别并保护了脆弱海洋生态系统。

### 6.2 令人惊叹的数据事实

南极生态系统拥有许多令人惊叹的数字:南大洋中估计生活着5亿吨磷虾,而2023年南大西洋磷虾捕捞量为42万吨,远低于CCAMLR设定的62万吨捕捞限额,不到调查估算的南大西洋磷虾生物量6000万吨的1%。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CCAMLR采取预防性措施和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的有效性。

南极洲储存了地球约70%的淡水,占地球淡水冰的90%,是地球上最重要的淡水资源库。公约区域覆盖了地球海洋面积的约10%,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之一。

## 七、面向未来的启示

CCAMLR的成功经验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宝贵范本。其在生态系统方法、基于最佳科学信息的决策机制、预防性原则的应用、透明的监督体系以及非法捕捞打击措施等方面的探索,为其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创新。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今天,南极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不仅关乎南极大陆本身,更与全球生态安全息息相关。CCAMLR体现的国际合作精神和科学管理理念,为我们应对全球性环境挑战提供了重要启示。它证明,当各国超越短期利益、基于科学共识共同行动时,人类完全有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从更宏大的视角来看,CCAMLR的价值不仅局限于南极地区。作为首个将"养护"概念扩展为包含"合理利用"的国际公约,CCAMLR开启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新范式。这种强调生态系统完整性、注重代际公平、基于科学决策的治理模式,正在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提供宝贵经验。南极海洋生态系统的未来,以及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都取决于我们能否将这种合作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